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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6年金沙“十佳阳光体育之星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2-15     访问次数:

教育学部、各院系所:

为了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》的精神,根据《金沙加强体育工作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,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,学校决定开展金沙“十佳阳光体育之星”评选活动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:

金沙在籍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,含专业学位研究生、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,其中本科生10名,研究生10名。

二、评选条件:

凡申报 “十佳阳光体育之星”的学生应是身心健康、团结友爱、勤于奉献、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,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,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1.本科生应是2015年体质健康测试等级达到优秀者;

2.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,为学校和院系在体育竞赛中争得荣誉的学生可优先考虑;

3.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,有一项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,积极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,在群众性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。

三、评审委员会(按姓氏拼音排序)

主任:李晓兵

委员:林小群   毛振明   宋  来   王洛忠  云丹桑珠

殷恒婵   姚明焰   袁  慧   应中正  张吾龙

四、评选办法:

此项活动由校团委、研究生工作处、本科生工作处和体育与运动学院共同发出倡议,各院系分团委组织本院学生申报。每个院系申报本科生和研究生各2名。校团委、研究生工作处、本科生工作处和体育与运动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“十佳阳光体育之星”合格的学生进行初评,分别推选出研究生、本科生各15名候选人。候选人材料将集中在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“青春北师”进行展示,同时发起微信投票,根据投票结果选出研究生、本科生各10名,授予2016年金沙“十佳阳光体育之星”称号。

五、材料提交要求:

1.纸质版材料报送:

(1) 《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推荐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两份,双面打印A4纸质版(加盖学院团委公章);

(2)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;

(3)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相关证明材料一份;

请各院系于2016年4月13日17:00之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120文艺部办公室,联系电话:58804234。

2.电子版材料报送:

请各院系于2016年4月13日17:00之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申报人竖版生活照电子版一张(要求提交JPG格式并像素清晰,命名方式:学院+姓名)发送至bnu_wyb@163.com

六、奖励方法:

荣获2016年金沙十佳“阳光体育之星”称号的学生将获得“阳光体育之星”证书及奖杯,并于校运动会开幕式时进行现场表彰。

七、时间安排:

1.4月6日各单位组织本院学生申报;

2.4月13日前上报候选人材料;

3.4月19日前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;

4.4月21日-25日校团委官方微信“青春北师”公布30名候选人材料并进行网络投票;

5.4月27日-30日公示评选结果;

6.5月7日运动会开幕式进行表彰。


校团委    体育与运动学院
二零一六年四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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