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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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主题班会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1-06     访问次数:

教育学部、各院系:

为深入贯彻中央及市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,认真落实《北京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》(京办发[2014]24号)安排,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、落地生根,市委教工委决定每年在北京高校大学生中普遍开展一次“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主题班会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尤其是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强化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各字的认知、认同,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,做到“勤学、修德、明辨、笃实”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
、活动时间

2016年首次活动安排在11月进行,此后每年应在9月进行。

四、活动安排

1.班会形式:由学院各个年级、各个专业辅导员和班主任组织所带学生,通过主旨演讲、集体讨论、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召开主题班会,引导学生进一步认知、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2.班会内容:围绕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、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、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,重点突出从国家、社会、公民三个层面理解与践行。

3.班会要求:融思想新、教育性、知识性于一体,活动期间全体辅导员、班主任须组织所带学生普遍开展,确保全覆盖和教育实效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院系要高度重视该专题活动,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和手段,纳入院系学生工作年度计划,制度具体实施方案。

2.广泛动员,重在实效。各院系要组织全体学生参加,引导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的内涵和要求,自觉将其作为日常学习、生活的基本准则。

3.加强督导,抓好落实。各院系要加强对主题班会的指导,把各项要求落在实处,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辅导员、班主任年终考核的规定内容。学校与市委教工委将于每年12月对高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。

4.各学院在开展主题班会后,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3日前将总结材料,包括5张照片与800字的学院班会总结,报送至本科生工作处xgb@bnu.edu.cn邮箱。

联系人:牛通 58807996

本科生工作处

2016年10月2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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