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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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-2016学年度金沙“活力团支部”暨“优秀团支部(一等)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2-15     访问次数:

各学部、院系分团委(团总支),各直属学生组织、学生团体:

按照2015-2016学年度基层团组织总结评优工作整体安排,现启动“优秀团支部(一等)”考核评选,另根据今年3月校团委下发的《关于实施金沙基层团支部“活力提升”工程的通知》部署,获评“优秀团支部(一等)”的支部同时授予“活力团支部”荣誉称号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要求

1.参评主体

参评主体是已获评2015-2016学年度优秀团支部(二等)的基层团支部。各单位可遴选推荐1个基层团支部参评。

2.参评条件

(1)已获评2015-2016学年度“优秀团支部(二等)”;

(2)在共青团工作方面具有较强创新性,成果显著;

(3)班级团支部须同时获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其他单项集体奖励。

二、材料提交

优秀团支部(一等)申请表见附件,请参评团支部于12月5日(周一)上午11:00前将申请表(签字盖章)、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交到校团委组织部(邱季端体育馆130办公室),电子版打包发至zongjiepingyou@126.com(文件命名:推荐单位+团支部名称+支部书记姓名+联系电话),递交纸质版材料同时拷备现场答辩PPT并抽签决定答辩顺序。

三、考核评比

1.优秀团支部(一等)现场答辩会定于12月6日(周二)13:00在教二204举行,请参评团支部的支部书记(或主要负责人)全程参加并做汇报交流。

考评环节包括团支部展示(陈述时间5分钟)及评委提问。根据现场答辩及材料评审,从参评班级团支部遴选10个优秀团支部(一等),从参评项目或社团团支部中评选5个优秀团支部(一等)。

2.考评标准

考评主要内容包括:团支部基本情况及工作理念(20分)、团员思想引领(20分)、团员素质拓展(20分)、组织活力提升(20分)、团建创新探索及思考(20分),总分100分。请参评支部按照以上五方面内容准备答辩材料,并参考金沙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作要点(见附件3)。


联系人:李金东、孙薇薇

电   话:58802178、58805347

邮   箱:zongjiepingyou@126.com

共青团金沙委员会

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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